2月20日,司法部律公司负责同志来我省进行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调研,厅机关律师、公证、基层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会。律公司对我省法律服务主题实践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特别对我省公证行业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和加强自身建设两个方面,把握学习讨论和工作实践两大环节,进一步突出主题实践活动的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2007年5月份以来,我省公证行业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拓公证工作新思路,扎实推进公证工作新举措,全面落实活动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了我省公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了公证事业良性循环发展,为构建和谐安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一是积极细化公证主题实践活动内容。严格按照司法部《指导意见》和省厅《实施方案》要求,从工作实践的八项主要内容入手,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把公证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具体化,形成详细的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力求做到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明晰,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二是切实突出公证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公证工作重点,选准公证实践项目,组织开展了特色鲜明、生动活泼的公证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三是注重落实公证工作实践。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引导公证工作服务于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介入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服务和房地产等领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围绕农民增收致富,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农村招商引资、土地征用和承包经营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适应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努力为群众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四是加强公证主题实践活动督促指导。为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统一领导,省厅成立了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共同实施。厅领导班子成员还建立了主题实践活动联系点,成立了主题实践活动督导组。同时,省厅结合公证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公证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意见》,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加强对公证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督促指导。五是努力体现我省公证工作特色。建立了公证机构综合实力评价制度,积极引导公证机构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提高公证业务发展绩效水平,强化公证机构内部管理,改善办公设施和办公条件,进一步提升公证机构综合实力。建立和完善了公证执业诚信档案制度、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档案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建立了社会保障机制、财务报告和审计制度等制度,积极规范公证机构财务管理。坚持总额控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公证质量与收入分配相挂钩,引导公证机构建立符合公证特点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了县域公证工作联系点制度,厅领导和厅公证管理处分别联系县域公证处,不定期进行督察和指导。建立了对口帮扶制度,推动市、县公证处之间进行对口帮扶,积极实现物质上支援、人力上支持、业务上指导、管理上帮助等全方位交流和协作,促进公证工作共同提高。
(安徽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